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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记者从东区民政局获悉,从11月起,东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迎来新一轮提高,通过此轮调整,标准由家庭月人均收入380元提高至440元,此次提标标志着东区在统筹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方面走在了全市前列。
截至目前,全区城市低保累计保障5.1万人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292.78万元,农村低保共保障2922人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6.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