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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男子假称可办线路经营权 骗取18.2万元

http://www.scol.com.cn  (2016-01-14 17:10:31)  来源:攀枝花新闻网  
编辑:王云  

     2013年5月,马某和朋友林某、付某在一起吃饭闲聊时谈到经营盐边县新县城到攀枝花市的金杯车可以赚钱。

     同年6月18日,马某谎称可以帮助林某、付某二人办理盐边县新县城到攀枝花市的金杯车线路经营权,并以办理一辆金杯车经营权要交11.6万元定金为由,让林某、付某支付定金。林某、付某于当天一起到盐边县渔门镇农业银行将钱存到马某的银行卡里,其中林某支付11.7万元,付某支付6.5万元。

    马某收到钱后,以各种理由拖延,一直未办理金杯车线路经营权,而是将钱款挥霍,至案发时仍未退还给林某、付某。

    假称合伙搞工程

    骗了69万元

     2012年5月和6月,马某向朋友何某承诺其可以承包到盐边县红果乡至花椒箐的公路(简称红花路)来修,让何某投资100万元与其合伙修建。何某先后将筹集到的70余万元交给马某。2013年1月,马某再次找到何某,告诉何某其在红花路段桥梁工程已中标,并可以拿一座桥梁交予何某修建。何某借来17万元交给马某。至此,何某前后向马某共计支付98万元人民币。

     2013年6月,何某发觉自己被骗,催促马某还钱。马某于2013年8月5日至10月4日分四次用银行卡向何某的银行卡转款共计29万元,其余的69万元被其挥霍,至案发时未退还何某。

     假称能帮忙办取保

    骗了15.3万元

      2013年8月,高某丈夫李某因涉嫌容留卖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高某通过他人介绍认识马某,马某让高某筹钱并承诺能够让公安机关将李某放出来。同年8月9日,高某在市中心广场将10万元现金交给马某。

      同年8月10日,高某通知多名亲属等人与马某见面,马某提出需要给3万元律师费。次日,高某将2.3万元现金交给马某。事后马某继续以各种理由向高某索要钱财。

      据统计,高某前后四次向马某合计支付15.3万元人民币。2013年9月,高某得知自己被骗后向马某追要钱款,马某至案发时未退还钱款。

      东窗事发昆明落网

     被判十一年五个月

     2013年12月18日,林某、付某到盐边县公安局报案称被马某诈骗。但此时,马某已逃离攀枝花,手机停机。

     2014年11月12日,被上网追逃的马某,在昆明市盘龙区大波村落网。2014年11月15日,马某被盐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5年8月10日,马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提起公诉。盐边县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该案。

     经审理,盐边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林某、付某、何某、高某多人钱财102.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马某归案后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拒不认罪,多次实施诈骗且数额特别巨大,未退还所得赃款,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应予从重处罚。

      2015年11月13日,盐边县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同时继续追缴马某犯罪所得赃款102.5万元发还受害人。

      马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目前,该案还在二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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