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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环境污染侵权案入选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http://www.scol.com.cn  (2016-01-22 09:12:08)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云  

    四川在线消息(陆萍 四川日报记者 罗本平)1月21日,记者从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省高院1月20日向社会发布2015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攀枝花市西区法院审理的吴坐连诉攀枝花攀煤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入选。

    据悉,吴坐连是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经堂村村民,其房屋、果园、鱼塘等位于攀枝花攀煤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化公司)厂区的围墙下侧。


    2014年7月下旬,焦化公司围墙垮塌,污水流入吴坐连的菜地、果园、鱼塘和房屋等处,致使室内污泥厚度达到20多厘米,鱼苗死亡,果树枯萎,给吴坐连及家人造成经济损失。焦化公司围墙垮塌后没有进行修复,对吴坐连及家人的生活形成持续危害。

    吴坐连及家人多次找到该公司协商解决善后事宜,并先后向当地村委会、镇政府等反映,要求协商解决,但焦化公司拒不对吴坐连的损失进行赔偿。

    2015年7月,吴坐连起诉至法院,要求焦化公司赔偿鱼塘、果园及菜地等各项损失共计60650元,修复垮塌的围墙。


    西区法院经现场走访了解到,侵权行为确实发生,给吴坐连造成了损失,但因吴坐连没有及时固定相应证据,损失大小无法确定。法院认为,通过诉讼程序处理该案会增加吴坐连的经济负担和诉讼成本,不利于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遂确立了以调解为主线的审理思路。经多次做调解工作,焦化公司承诺尽快修复垮塌的围墙,并一次性补偿吴坐连各项损失共计1万元。


    据了解,省高院自去年9月就面向全省法院启动了案例征集等工作,并通过省律协和新闻媒体向广大律师和社会公众广泛征集案例线索。截止去年12月中旬,省高院共收到各方面推荐的典型案例或案例线索270余件次。最终,经由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省律协推荐的专家学者、律师代表和省法院资深法官共同评审,评选出2015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包括刑事案例3件、民商事案例5件、行政案例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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