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攀枝花市法院发布近年来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情况

http://www.scol.com.cn  (2017-06-06 10:07:27)  来源:攀枝花日报  
编辑:陈君  

    (记者 刘鲲)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记者当天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主动服务,在环资案件的审判中强化恢复性司法,注重对环境的修复,做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我市环境资源保护任务十分繁重。为此,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于2016年12月在行政审判庭增设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审判涉及环境资源的一、二审行政、民事和刑事案件。在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两级法院针对环境资源类案件的特殊性,建立案件现场查看机制,通过承办法官实地走访查看现场,有效厘清损害事实。根据同一个污染环境行为造成不同损害后果的特征,积极创新判决方式,落实环境修复责任,组成由环境保护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合议庭审理案件,委托专业机构作出环境修复方案,注重强化监督管理,将被告承担环境修复的意愿、行动和环境修复实际效果作为量刑重要考虑因素。统筹审判资源,组建涉环资刑事审判合议庭,确保将环境资源保护理念贯穿于案件审理始终。

    2014年至2016年,全市两级法院办结环境资源案件共计299件。按案件诉讼类型分,刑事案件197件291人,其中失火罪65件65人、盗伐林木罪50件88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46件62人,其他涉环资刑事案件36件76人;民事案件37件,其中环境污染损害赔偿5件、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和林业承包合同纠纷32件;行政案件65件。

    “今后,全市法院将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服务我省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用严格的司法措施保护环境,有效提升司法效果,为攀枝花创建中国康养产业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远奎在发布会上表示。 

    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向社会发布了赵学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陈智浩、王安阳非法采矿罪,翁俊明不服盐边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案等环境资源审判中的典型案例。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