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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出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www.scol.com.cn  (2017-11-20 10:34:32)  来源:攀枝花日报  
编辑:陈君  

    近日,市政府正式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执法公示全面主动。详细规定了执法信息公示范围、载体和运行机制,明确行政执法决定(结果)信息公示时限,拓展公示渠道,推进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调查取证、举行听证会等6种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需经法制审核。规定未经法制审核,行政机关不得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认定标准。要求法制机构审核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人员不得少于2人,审核后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同意、不予同意、变更等书面意见,便于执法机构开展下一步执法活动。(记者 江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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