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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场主体可“一照多址”

http://www.scol.com.cn  (2015-11-19 10:21:45)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王云  

    11月17日,记者从攀枝花市政府获悉,该市近日出台《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一本营业执照,可登记多个经营场所地址;同一地址,可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的经营场所,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释放投资创业活力。

    办法适用于在攀枝花市范围内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和监督管理,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

    办法规定,企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可以事实分离登记;同一地址可以申请登记两家以上企业住所,即“一址多照”;企业在其登记住所所在地区(市)县内设立经营场所且无须办理前置许可(审批)的,可申请办理经营场所备案,不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即“一照多址”。

    □四川日报记者 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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