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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男子砍了三棵红椿树获刑

http://www.scol.com.cn  (2016-01-05 10:20:23)  来源:攀枝花新闻网  
编辑:王云  

    一村民新建房屋,在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砍伐三棵红椿树。2015年12月11日,米易县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处罚金4000元。

    米易县草场乡的赵某在新建房屋时,因原屋基旁边的红椿树影响了建房,赵某遂决定将红椿树砍掉。去年2月初,赵某在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1株红椿树和两株枯死的红椿树砍伐。3月4日,米易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公路上巡逻时,发现李某驾驶的拖拉机载运的原木疑似红椿树。民警通过调查,查明货主系赵某。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林业鉴定,赵某砍伐的红椿树树种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毛红椿,立木蓄积合计2.434立方米,林木权属为非林业用地个人零星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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