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花林 特约通讯员 曾仲文)笔者从米易县获悉,目前,该县辖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4条河流已经全面实行“河长制”。
2017年以来,米易县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启动“河长制”各项工作。截至6月30日,米易县在辖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4条河流显著位置设立并安装完成河(段)长公示牌,公示河流及河长的相关信息,接受群众对河道范围内污水直排、水域障碍、堤岸损毁、河道淤积、河面垃圾、绿化破坏、沿岸违建等一系列破坏水环境行为的监督和举报。
今年6月以来,米易县共清理采沙场23处,清理被侵占河道56段,清理白色垃圾176处,对饮用水水源地巡查14次。米易县要求,各河(段)长及联络员单位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村组及时对河流两旁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并长期保持整洁;要进一步细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将责任分解到村组、落实到人;要按照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要加强巡河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要做好宣传引导,让群众真正了解“河长制”工作,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把清澈河水变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的“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