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仁和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不断创新举措,切实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
据了解,仁和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向所在辖区12个乡、镇,共24个基层组织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相关单位在换届选举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时,严格落实《意见》精神,避免将已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含公司法人)作为代表、委员推荐。
同时,司法建议书对《意见》中任职资格限制、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等相关规定进行了罗列及说明,得到了相关单位的认可和支持,为切实推进“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创造有力条件。
(朱世军 记者 刘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