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日从市公安局了解到,继10月8日省内六个市州试点后,居民双向异地办理身份证范围再次扩大。从当天起,攀枝花市全面开展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服务,全市共设置五个办理点。
从10月8日起,包括攀枝花在内的六个市州开展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试点。为满足群众异地办证需求,同时根据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前期试运行情况,我省于11月1日起,全面开展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服务,离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到省内其它的县、市、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群众,可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申请异地办理身份证时,办理了居住证的,持居住证办理;在四川省警务综合平台(一标三实模块)登记为实有人口的,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办理;未办理居住证和未做实有人口登记的,办理时除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供就业、就学、居住等相关材料。申请换领证件的除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攀枝花市五个办理点均在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根据规定,办理换证每证20元、丢失补领每证40元。
A 攀枝花市五个受理点
1 市政务中心(东区机场路10号2栋负一楼东区公安户籍窗口)
2 西区政务中心(西区苏铁中路292号4楼公安窗口)
3 仁和区政务中心(仁和联通街72号2楼公安窗口)
4 米易县政务中心(米易攀莲镇同和路12号公安窗口)
5 盐边县政务中心(盐边桐子林镇月潭小区35栋公安窗口)
B 三类情况不予受理
1 首次申办二代居民身份证的;
2 与公安机关登记信息不一致的;
3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记者 谭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