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府办印发《攀枝花市2018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年棚改工作要这样干!
2018年,全市计划实施危旧房棚户区改造24649户。
东区16306户
西区5184户
仁和区672户
钒钛高新区347户
米易县610户
盐边县1530户
2018棚改计划安排
意愿调查阶段(2018年1月1日—1月31日)
由属地政府为主体,对纳入2018年棚改计划的项目开展改造意愿和购房需求调查,大企业棚户区范围内由大企业全力配合。
项目筹资包装阶段(2018年1月1日—3月31日)
市棚改统筹办多渠道开展项目筹资,对筹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承接主体加快资本金筹集落实,确保资本金与棚改贷款同比例到位。以属地政府为主开展项目筹资包装工作,属地政府会同大企业收集审核项目资料。
协议签订阶段(2018年3月1日—9月30日)
由属地政府制定棚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程序审议后发布征收公告,启动棚改征收协议签订工作。棚改房屋征收按9月底全面完成的时限倒排工期,严格按照棚改项目进度计划表推进。
购房报账阶段(2018年10月1日—2019年2月底)
各县(区)政府及相关单位按照市棚改统筹办明确的时间节点及资料审核流程推进棚改报账工作。
各项目须严格按照2019年2月底前完成2018年棚改项目审批报账的时限倒排工期
土地收储利用阶段(2018年1月起)
市国土资源局与各县(区)政府共同做好土地收储利用工作,2018年1月启动对2017年棚改项目的土地收储利用相关工作。
大企业全力支持配合,将棚改腾空区土地及周边闲置用地等交由市政府统一收储。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棚改腾空区专项设计,提出土地利用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今年,重点改造大企业危旧房棚户区和未出售直管公房。
我市按照“政府主导、居民自愿、成熟一片改造一片”的原则,优先改造成片危旧房棚户区,启动改造前,将充分征集并尊重居民改造意愿,各项目居民改造意愿达95%以上方可启动改造。
同时,按照“附条件征收”的原则,同步开展征收协议签订和资金筹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棚改项目房屋征收签约率达90%以上;棚改项目资金落实到位。
今年我市将采取“市级统筹、属地政府为主体与大企业共同实施”的改造模式全面实施大企业棚改,同时将我市未出售直管公房中C、D级危房优先纳入2018年棚改计划。
此外,我市将多措并举筹集棚改房源;多渠道筹集棚改资金;强化棚改腾空地的处置。2018年棚改资金需求约108亿元,其中24.5亿元已于2017年提前落实,其余资金正加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