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考试找“替身” 姐妹俩受到法律惩罚 攀枝花首例代替考试案审结

http://www.scol.com.cn  (2017-09-11 09:58:23)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陈君  

    (记者 谭建红)记者9月8日从东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日前,该院审结了一起妹妹代替姐姐考试的案件,这也是我市首例代替考试案。

  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28日,被告人杜某甲因工作繁忙,不能按期参加于次日举行的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考,便提出让妹妹杜某乙帮忙代考,杜某乙表示同意。10月29日下午,杜某乙在参加考试时,因身份验证未能通过引起考场工作人员怀疑,在对其进行盘问、教育后,杜某乙主动交代了其代替姐姐参加考试的经过。另查明,10月29日晚,被告人杜某甲、杜某乙接到公安民警电话后,即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其罪行。

  2017年8月3日,东区人民检察院将该案向东区法院提起公诉。东区法院受理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东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某甲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被告人杜某乙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代替他人参加考试,二人行为均已构成代替考试罪。依法对被告人杜某甲判处管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被告人杜某乙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