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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逃跑坠亡家属要赔偿 法院咋个判?

http://www.scol.com.cn  (2017-02-06 11:05:11)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云  

2月4日,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2016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和审判、执行白皮书。

攀枝花2016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由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法学会领导、法律专家学者、律师代表、审执一线法官组成典型案例评选委员会,对全市法院推荐的案例反复研讨、多次比选后评选而出。

攀枝花2016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分别是:

1.李祥与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纠纷案

2.唐述明与市人社局工伤认定纠纷案

3.胡旭亮、张晓亮集资诈骗案

4.森威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颜守洪犯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5.赵仕局销售假药案

6.沈尔补、沙几几等与阿克为古、阿克尔古等生命权纠纷案

7.李涛与阙清发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8.徐忠喜、田章艳与攀枝花市金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9.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与马明、马蕾、邱晖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

10.攀枝花市恒源石化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以下是“十大典型案例”的详细情况:

李祥与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原告李祥于2015年6月24日通过编号为1028199258715的邮政特快专递向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土局(现更名为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局)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以邮寄、纸质文本、盖有公章的复印件的形式公开其承包土地所在区域(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金江镇马海达村龙潭组)因“四川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项目”被征收为国有的征地批文、征地红线图、一书四方案。

2015年6月29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短信回复编号为1028199258715的邮件已妥投。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局未对原告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

原告李祥起诉要求:1.确认被告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违法;2.判令被告依法履行职责。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局系被告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内设机构,负责园区土地及矿产资源利用规划、管理、执法监察等工作。

被告认可原告的承包土地所在区域以及本案所涉的关于土地征用的事项属于被告管辖。

(二)裁判结果

一、被告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违法;

二、被告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对原告李祥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并以邮寄纸质文本、盖有公章的复印件的形式向原告李祥提供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金江镇马海达村龙潭组因“四川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项目”被征收为国有的征地批文及一书三方案,邮寄地址为攀枝花市仁和区金江镇阿基鲁社区12栋5单元一楼(吉祥商店)李祥收,联系电话15281225123。

三、原告李祥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到被告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土局(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77号)处查阅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金江镇马海达村龙潭组因“四川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项目”被征收为国有的征地红线图,被告应予以协助。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均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唐述明与市人社局工伤认定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2015年9月8日晚12时左右,唐述明(时年63岁)和沙某等七人,在攀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香榭丽都工地上夜班,在用手推车推砖时,由于坡度太陡,手推车刹不住车,车把将原告肋骨碰伤,致住院治疗。

2016年3月14日,唐述明向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市人社局于2016年3月14日作出攀人社工认不受[2016]D001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认为唐述明已超出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构成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与申请表中所列的用人单位并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二)裁判结果

撤销市人社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责令人社局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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